关于清理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我中心从即日起清理投标保证金,请有关单位凭盐都区交易中心的收款收据和单位介绍信,尽快到盐都区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金清理工作于2005年9月底结束,过期未结的今后将不予退还。
为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今后我中心将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盐都区的施工企业需一次性押存当年的投标保证金5000元,经常在我区投标的市属和外市县投标单位可参照执行。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我中心将限制其投标。
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OO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