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评标会场规则

为保证开标、评标会议的顺利进行,严肃会场纪律,维护会场秩序,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不得互相讨论和随意走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二、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的对象,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交易中心交易员。

三、投标单位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任何人不准到评委席干扰评委的正常工作。

五、开会时如有疑义,应向招标单位负责人或招标监督人员单独提出,不得在会场、随意发言。

六、对蓄意干扰破坏和影响会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场清退出场,并取消该单位六个月内的投标资格。

 

盐都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