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招标单位、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招标投标工作质量,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的行为,保护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杜绝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严重拖欠工程款、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拟对2000年以来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项目范围为200011日以来招标并已竣工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检查组由县纪委、监察局、计委、建设局、审计局、地方税务局、招标投标办公室等部门组成,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检查情况作出处理。

三、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时间为2002225日至315日,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附表的要求,填写好相关表格,于320日前报县招标投标办公室;抽查时间为320日到45日,由检查组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检查组携带招标工程的中标资料对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具体对项目的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次检查的结果将向全县通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在今后的建设工程评标定标过程中,作为评标委员会的参与资料。

 

盐都县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抄报:市专治办

抄送:县纪委、计委、监察局、建设局、审计局、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