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华庆建筑公司投标的决定
华庆建筑公司在伍佑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中标后未能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书的承诺缴纳保证金,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影响了该工程的正常进行,招标单位已取消其中标资格。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规范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鉴于华庆建筑公司的行为,现决定暂停该公司投标一个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000元。
盐都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