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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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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负责制 为负责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当事人到本单位来访或来电统一明确第一位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当事人来访或来电要求的事项负责到底。 二、对当事人来访或来电,第一负责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待,详细填写来电、来访记录单,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群众拒之门外。 三、第一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受理应由本部室办理的来访来电; (2)转办应由本单位其它部室办理的来访来电; (3)对符合政策、法规的来访来电,明确答复来电来访人办复时间,并确保兑现; (4)对不符合政策、法规的来访来电,耐心宣传解释,使来访来电人心服口服; (5)对转办事项进行跟踪,直至答复来访来电人; (6)将受理办复情况填报。 四、重大疑难问题,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直接向主管领导汇报,经请示后批转有关部室限期答复。 五、对受理来访、来电,凡涉及两个以上承办部室的,有关部室都必须积极配合,必要时由分管领导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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