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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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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行风监督制度 1、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交易中心负责人或党建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交易中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驻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2、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风建设的日常宣传教育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3、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好阶段隆的行风评议工作,认真发动、精心指导、细心整改、严格规范、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4、组长主要是抓好行风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原由性指导。 5、成员负责日常行风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起草、工作记录,行风情况的检查、督办等。 6、行风建设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组长负总责,副组长负重要责任,成员负连带责任,其他负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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