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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中小企业创业园一期工程投资建设项目 BT招标公告(三次公告)
盐城中小企业创业园一期工程已经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拟采用B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盐城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BT模式(建设-移交)的招商投标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都西区; 2、招标项目: 盐城中小企业创业园一期工程02区,投资额约2000万元。 2-02-C楼 四层框架 11201m2 2-02-D楼 四层框架 9282m2 二、开竣工时间 工程计划于2008年6月开工;8月份主体结构封顶,外装饰完工;2008年9月竣工交付使用。 三、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 1、招标人: 盐城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2、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3、回购期限:3年。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各投标人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5%。保证金的具体交纳办法和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⑵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和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⑶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⑷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⑸ 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凡具有投资建设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初审申请,但只有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六、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不低于招标项目总投资的10%及以上(含本数)标准的资金投入到甲、乙双方共管帐户,专款用于本工程的建设。 七、为保证招标人能够选择合适的投资人,本项目要求每个项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三家(含三家),不能满足时招标将予延期。 八、公告时间: 2008年5月13日8:30时至2008年5月20日17:00时前,请各投标申请人在上述公告时间内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1#投标报名箱”中。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⑴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⑵已填写的本项目投标报名函和资格审查表原件,一式两份;⑶投标申请人提供经年检或年审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⑷独立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04、2005、200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2007年的企业财务报表;⑸其它证明材料。 九、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考察、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将视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报名结束初审后,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附件:报名函
招标人:盐城中小企业创业园 招标代理: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鹏程 法定代表人:刘定然 联系人: 徐耀13805102849 联系人:徐林88936678
200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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